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无论香港公司是否有盈利,每年都必须进行报税工作。如果香港公司盈利来自于境外,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得离岸所得税收豁免。但如果香港公司拒接进行报税工作,则会招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相较于内地,香港公司报税工作十分方便,只需要每年依照规定时间,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相应年度的报税表及相关审计报告即可。

通常,香港公司主要有三种报税方式,即:

1、业务不活跃申报:这种方式通常见于品牌托管的香港公司,而要使用这种方式报税,则该公司必须无任何香港银行账户,并没有产生任何实质经营活动。

2、做账后申请离岸免税:通常见于注册香港公司后,用于离岸经营的公司(大部分内地客商注册的香港公司都采用此种经营方式)。这些公司的共性就是开设了香港银行账户,但所有运营活动均不在香港进行,利润也并不来自于香港,因此可以进行离岸经营收入免税。

3、实际做帐纳税: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在香港实际经营的公司。但由于香港极低的税率,和每年的税收豁免政策,小型初创企业即便实际申报,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极低。

对于有实际经营活动的香港公司,在提交香港公司报税表的同时,必须同时递交一份由香港执牌会计师出具的,该公司的财务账目审计报告,以证明其申报的税务信息准确无误。而香港公司也会以该报告中的财务账册,作为对该公司评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