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公司可酌情享有120天的宽限期,由三月一日起计,为期120天。
一、对注册香港公司的具体规定
所有在香港设立的公司都需要注册重要的控制人。登记物品的内容必须登记并保存在登记处或香港指定的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检查。
不履行上述职责是刑事犯罪。公司和每个责任人可被处以4级罚款(即25,000元),如适用,每日罚款700元。为确保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虚假陈述为犯罪,一经定罪,将被处以10万至30万元的罚款和6个月至2年的监禁。
二、哪些注册公司需要保留重要控制人的注册?
维护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要求适用于根据《公司条例》或《旧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所有公司,即在当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有限公司
3.无限公司
注:所有股份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均免于上述要求。
三、香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是谁?
注册香港公司的[意义]
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注册人”,即对公司拥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以及“须注册的法律实体”,例如对公司拥有重大控制权且是公司股东的公司。
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的人应对公司拥有重大控制权: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以上;或者,如果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资本25%以上或公司利润25%以上的股份;
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