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香港律师公证的作用: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中国国内是无法使用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毋庸置疑,进行香港律师公证对香港赴中国内地投资的公司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需要做公证的香港公司:

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5.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6.继承过程触及大陆产业,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7.在内地发生诉讼时,有必要为香港提交诉讼依据

8.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要,有必要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