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成立18个月左右会收到税局发出的第一份利得税表,收到后就要开始报税。

判断公司是否第一次收到税表,主要看税表的档案开头,如果是23开头的就是第一份税表。

初次税表没得延期,三个月内必须报回税局公司第一次报税需要在税表发出日期的三个月内申报,超期会有一定的罚款,超期3个月一般罚款1200HKD,时间越长罚款越多。

如果不及时处理,税局会向法院提起上诉,您的公司会收到法院传票,传召董事出席上庭,上庭结束后还是会有罚款。

所以请您引起重视,最好提前处理好公司的账目。

2. 首次后每年收到的税表,可以申请延期

第一次做账报税时,公司要根据成立日期选取年结日,一般会选择3月31日以及12月31日作为年结日,因为只有这两个时间才可以向税局申请延期,这样就可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计报税。

年结日定为3月31日,可延至当年11月15日递交年结日定为12月31日,可延至次年8月15日递交其余年结日都不可以延期,必须在税表发出一个月内申报。


对于首次做账报税的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您可根据下列资料来准备。

银行月结单销售和采购的票据、合同、发票运输单、报关单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费用单据与董事股东、客户往来款收付的收据及银行水单工资、房租、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单据公司成立时的相关费用(如注册费、年审费、审计费等相关发票)公司资料(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公司章程、周年申报表及其他变更文件等)非首年做账,需提供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计税表随着CRS和SCR政策的实施,香港公司的合规要求更加高,特别是后期税务方面的监管尤为严格,所以更需要合法依规的把公司的帐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