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开的水果售卖许可证86-755-82143181 

标准发证条件

1. 供水

除非食物环境生署署长批准使用其它水源,否则须将公共总水管的水输送到该处所。

2. 洗涤设施

须在处理切开水果的地方设置一个以光面陶、不锈金属或其它认可物料制造的洗涤盆,长度不少于 450 毫米(以盆顶的两边内缘计算)。洗涤盆须与公共总水管或食物环境生署署长认可的其它水源连接,并须装置废水管,连接至适当的排水系统。

3. 消毒器

须设置附图所示的水果刀消毒器。

4. 雪柜

须设置雪柜或以雪柜中一个独立分格,存放及陈列所有切开的水果。

5. 温度计

雪柜内须设温度计,显示雪柜的温度。

切开的水果售卖许可证

标准持证条件

1. 处所余下部分内的活动及情况,须不致使配制、贮存及售卖切开水果的生情况受影响,许可证方属有效。

2. 所有水果在切开前须以食水洗净。

3. 用以存放或陈列切开水果的雪柜或雪柜分格,不得存放其它货品。

4. 切开的水果如非实时售予顾客,须时刻存放在雪柜或冷冻陈列柜内,温度保

持在摄氏 10 度以下。

5. 消毒器须至少每天清洗一次,杀菌剂亦须至少每天更换一次。

6. 每次使用水果刀前后,如需清洁及⁄或抹干,只准使用干净的用后即弃纸巾。

7. 所有水果刀在不使用时,须浸入消毒器的消毒溶液内。

8. 如使用胶袋包裹切开的水果,只准使用清洁的透明胶袋。

9. 每当视察人员要求查阅各雇员的防疫注射证,便必须立即出示,以供核对。

10. 持证人或由持证人以书面向食物环境生署署长提名并获接纳的经理,须亲自在持证处所内主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