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送到中国大陆使用,则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其次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整体手续花费3-5天。香港委托公证人将以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的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由于大陆和香港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香港实行的法律制度和大陆是有所差异的,香港公司在大陆能合法的进行商业投资,会涉及到香港公司文书在国内使用,大陆是不直接承认香港公司文件的,那么如何解决文书合法性的问题呢?这就需要提到香港律师公证了。
香港律师公证,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是指中国司法部任命的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人以及香港律师,对香港居民因在内地定居、探亲、领养子女、结婚,或者是香港企业在内地进行投资活动等所提供的证明文书进行公证手续,然后将相关文书送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之后,相关文书才能得到中国内地的法律认可和有效使用,是一种有效保护香港与内地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对办理人各类法律或经商等事宜提供证明支持的重要手法。